福建師范大學2017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研究生簡章 |
發布時間:2016-11-24 | 瀏覽次數: 2032 |
福建師范大學2017年面向香港、澳門、
臺灣地區招收研究生簡章
一、報名
(一)報考資格
1.考生所持身份證件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臺灣地區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2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推薦信由考生在復試時直接遞交給報考學院。
(二)學習方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讀制)兩種。兼讀制僅限招生專業目錄中備注“可招收兼讀制”的專業。
(三)報考點
受教育部委托,下列4個報考點負責港澳臺研究生招生宣傳、報名和初試的組織工作。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聯系人:秦彥超
地址:北京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政編碼: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
2.廣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聯系人:曹剛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政編碼: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聯系人:鐘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4室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4.澳門: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聯系人:盧麗萍
地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5-7樓
電話:(00853)28345403,圖文傳真:(00853)28701076
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可任選一報考點,并在該報考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四)報名方式
面向港澳臺地區研究生招收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繳費。
網上報名的技術服務工作由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聯系電話:010-82199588?,F場確認工作由報考點組織進行。
1.網上報名要求
(1)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日至15日,全天24小時接受網上報名。
(2)考生應在規定報名時間登錄“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網址為http://www.gatzs.com.cn/)”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并上傳電子照片。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
(4)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忌蚓W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均應按報考點要求現場確認報名信息,現場確認須在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具體時間由各報考點自行確認和公布,逾期不再補辦。
(2)考生現場確認時應按規定提交本人網上報名編號、有效身份證件、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但須提交應屆在讀證明原件)或同等學歷文憑,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考生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和電子照片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按報考點要求繳納報考費。
(5)報考點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考生簽字確認后交報考點留存。
(6)考生應按報考點要求提交相關報名材料副本。
二、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復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科目設置
碩士生初試科目詳見《福建師范大學2017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碩士研究生專業目錄》(點擊鏈接);博士生初試科目詳見《福建師范大學2017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博士研究生專業目錄》(點擊鏈接)。
初試均為筆試,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二)初試
1.初試地點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2.初試時間
2017年4月8日至9日。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初試成績由我校通知考生。
(三)復試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專業能力、創新精神及綜合素質等,是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身份信息、學歷(學位)證書(或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復試工作在2017年5月份開展。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復試時間、內容、方式、地點由我校根據教育部規定自行確定,并于2017年4月30日前通知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三、錄取
我校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初試和復試成績、體檢結果等,綜合審查后擇優確定錄取名單。錄取標準原則上與內地(祖國大陸)考生相同?!朵浫⊥ㄖ獣酚?span>2017年6月由我校統一寄發給考生本人。
四、入學
2017年9月中旬前,新生按《入學須知》要求辦理入學報到手續。新生報到時,由我校進行身體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五、學制和學費
根據就讀專業的不同,我校學術學位、藝術碩士專業學位、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全日制碩士生基本修業年限為3年,其他專業學位全日制碩士生基本修業年限為2年,全日制博士生基本修業年限為3年,非全日制(兼讀制)博士生基本修業年限為4年,學習年限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并參照學校內地研究生相關規定執行。港澳臺研究生應在規定的年限內完成學習任務。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費為每生每學年8000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費為每生全程30000元,非全日制(兼讀制)博士研究生學費為每生全程60000元。
港澳臺研究生的住宿費按學校標準另行收取。以上收費均為人民幣。
六、獎學金
我校按照《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6〕129號)、《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臺灣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5〕325號)及《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高校臺灣學生專項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閩財教〔2013〕104號)等規定,接受港澳臺地區研究生申請有關獎學金。
港澳臺研究生在學期間與內地(祖國大陸)研究生同樣可參評我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七、畢業與學位授予
港澳臺研究生完成培養計劃所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完成畢業(學位)論文撰寫,并通過論文通訊評議與答辯,達到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符合學位授予要求的,授予相應的學位。
八、違規處理
對在報名、初試、復試、錄取中有違規或作弊行為的考生,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學籍、學歷、學位。
九、聯系方式
單位代碼:10394
單位名稱:福建師范大學
聯系部門:福建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編:350117。
聯系人:林老師、張老師。
聯系電話:+86-591-22867434,傳真:+86-591-22867447。
電子信箱:yzb@fjnu.edu.cn。
網址:http://www.duosaosao.cn/。
《福建師范大學2017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碩士研究生專業目錄》(點擊鏈接);
《福建師范大學2017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博士研究生專業目錄》(點擊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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